防爆冰箱(以下簡稱冰箱)是根據(jù)GB3836.1-2010
《爆炸性環(huán)境第1部分:設備 通用要求》、GB3836.2-2010
《爆炸性環(huán)境第2部分:由隔爆外殼“d”保護的設備》、GB3836.3-2010
《爆炸性環(huán)境 第3部分:由增安型“e”保護的設備》、GB3836.4-2010
《爆炸性環(huán)境 第4部分:由本質安全型“i”保護的設備》及GB3836.9-2006
《爆炸性環(huán)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第9部分 澆封型“m”》的規(guī)定將冰箱制成防爆結構,經國家的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,其防爆標志為ExdeibmbIIBT4 Gb。適用于工廠存在或可能存在ⅡA、ⅡB級,T1~T4組可燃性氣體、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險1區(qū)或2區(qū)場所。該產品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并取得了防爆合格證。
使用環(huán)境
防爆冰箱應在下列條件下工作:
環(huán)境溫度:亞溫帶型(SN):10℃~32℃;溫帶型(N):16℃~32℃;亞熱帶(ST):18℃~38℃;
大氣壓力:80kPa~110kPa;
環(huán)境濕度:相對濕度不大于90%(25℃時);
單相電壓187~242V,頻率50Hz的交流電源;
存在IIA、IIB級,T1~T4組的可燃性氣體、蒸汽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危險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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